Monday, March 17, 2008

牵手

常言道:“兄弟如手足”。然而,在方言相通,风俗相似的闽南台湾,相当多的人向来宾介绍自己的配偶,习惯称之“牵手”,甚至未婚情人也不例外。

据说闽南的“牵手”这一独特的称谓是从台湾传进的。以往,不少回大陆探亲旅游的台胞听到许多大陆老夫老妻互称对方为“爱人”,有的感到好笑,有的大惑不解,心里自问:“难道这些老人还在谈情说爱吗?”在台湾,只有恋爱的男女才互称“牵手”。如称别人的妻子就说“你牵手的”,介绍自己的妻子时则说“我牵手的”。的确,同甘共苦的恩爱夫妻是不但心连着心,而且是手牵着手的。

说起“牵手”称谓,源于台湾高山族平埔人的平埔话。平埔人原是“母系”家庭制度,按古俗嫁娶大都由男女青年自己挑选,自由结合。当女孩长大后,父母就给她建一间房子,让她单独居住。到了适婚年龄的姑娘更加注重梳妆打扮,穿上引人注目的漂亮衣裙去“旅游相亲”。如果男青年相中这位意中人,就采撷芍药、玉兰等有婚恋象征意义的花束赠献给姑娘,姑娘如果也看上他,就迎他入房间同居,待到身怀六甲之后就手牵着男人的手去拜见双亲,请求承认。因此,把结成夫妻称为“牵手”。

台湾《凤山县志》中有这样一段记载:“(高山族)男女于山间弹嘴琴鼻箫,歌唱相和意相投,各以佩物相赠,乃告其父母……名曰‘牵手’”。高山族人也把“牵手”当作结婚的代名词,倘遇日后感情破裂离了婚,则习称“放手”。对此,台湾《番社采风图考》中有载:高山族男女成婚曰牵手,如后反目,许相离异,名为放手。1850年,刘家谋的《台湾竹枝词》中写道:“手牵手放寻常事。”清代时,官方文件也有使用“牵手”一词的例子。如乾隆二年(公元1737年),巡台御史白起图的奏折中就有“嗣后汉人不得擅娶番妇亦不得牵手汉民”之语,我们从中可看出清====对高族同胞的岐视。

台湾高山族平埔人多住在平原,与汉族人杂居,而汉族人大都是古代闽南的移民。他们通过增进了解,友好相处,后来发展到有通婚的亲缘关系,语言也互相引用。凡是平埔姑娘同汉族人结婚,姑娘就到男方家去“牵”男方的手,携手到女方家,把他称作“阮牵手”。“阮”在现今闽南台湾方言中是“我的”意思,应用相当普遍。

在漫长的岁月中,能歌善舞的高山族同胞还喜欢把夫妻俩相遇、投情、赠物、定亲以及嫁娶、贺喜的牵手习俗编成歌曲。随着海峡两岸同胞的长期交往,“牵手”这一称谓从台湾山地跨越海峡,在厦、漳、泉地区流传开来。人们似乎觉得“牵手“之称既亲昵又文雅,于是你也“牵”,我也“牵”,逐渐风行起来。且听一听台湾著名歌星苏芮唱红的《牵手》,“因为爱着你的爱,梦着你的梦,所以牵着你的手……”

http://www.orzor2.com/html/minnanyujieshao/20071204/461.html

你又知道“带夥手”是什么意思吗?

台湾民间除了过年过节亲戚朋友间互赠礼物之外,平时往来应酬也携带一些礼物,俗称“带夥手”。至于带什么,不但要看对象、应酬的目的和自己的经济条件,而且要注意禁忌。在台湾,有些东西是不能做“带夥手”的:

毛巾不能。台湾民间丧事完毕後送毛巾给吊丧者,用意是吊丧者与死者从此断绝往来。台湾有“送巾,断根”或“送巾,离根”的俗语,即送巾有永别之意。因此平时不能以毛巾做“带夥手”。

扇子不能。扇子用於夏季扇凉,一到秋天,便是“秋扇见弃”了。台湾民间有俗语:“送扇,不相见。”基於此种心理,扇子亦不可做“带夥手”。

刀剪不能。刀剪会伤人,更易使人想到“一刀两断”、“一剪两断”,做“带夥手”万万不可。

甜果不能。甜果即年糕,台湾民间每逢过年,甜果为祭祀必备之物,只有守孝者不得蒸甜果。若以甜果做“带伙手”,会使人联想到丧事,自然不可。这一习俗发展到今天,一些不做甜果之家,有时也接受人家的甜果,不过得付象徵性的钱,表示是买的,以避禁忌。

粽子不能。丧家在习惯上,既不蒸甜果,也不包粽子,所以粽子也不能做“带夥手”。

鸭子不能。这是专对“月内人”而言。妇女分娩后一个月内称为“月内人”,台湾“月内人”通常吃的是麻油鸡、猪腰仔、猪肝等“热性”食物,而鸭子“性冷”,不宜“月内人”吃食。且台湾民间有“死鸭硬嘴闭”、“七月半鸭仔,不知死期”等俗语,所以对“月内人”不能以鸭子作“带夥手”。

http://www.southcn.com/NEWS/HKTWMA/taiwan/culture/200210300765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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